各鎮街、各社會單位:
?? 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共渡難關,鼓勵通過線上銷售農產品,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渡難關促發展的十二條政策舉措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18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22號)、《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開展疫情期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產銷補助工作的通知》(渝農發〔2020〕77號)、《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開展疫情期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產銷補助工作的預通知》等文件要求,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線上銷售農產品進行補助。
一、政策執行時間
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 二、補助對象
對疫情防控期間線上銷售農產品、線上銷售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且社會效益良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財政按不超過銷售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線上銷售2000單及以上且社會效益良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財政按不超過快遞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同一主體不重復享受補助。補助費用由市、區縣財政按各50%分擔。
三、補助程序和要求
(一)補助程序
按照“自主申報、區級審核、第三方機構復核、公示、上報、批復”程序進行。由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愿申報并準備申報材料;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區財政局組織專家開展材料審核和現場審核;聘請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審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出具復核證明;復核結果在相關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補助對象確定后,由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區財政局按照相關程序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市級將根據各區縣上報結果,核定補助標準,及時將補助計劃下達各區縣農業農村部門,市財政局根據補助計劃下達市級補助資金到各區縣,由各區縣財政部門將市級、區縣補助資金一并直接撥付給相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補助要求
各涉農鎮街要加強對補助工作的宣傳和指導,確保補助政策宣傳到位。申報補助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對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補助資金的主體,一經查實,全額追回補助資金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材料報送
(一)報送材料
線上銷售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報送附件1與附件3;線上銷售2000單及以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報送附件2與附件3;同一主體不重復享受補助,擇一填報;所有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
(二)報送時間
2020年8月7日17:00之前送至區農業農村委農業科(區行政中心B區3號樓1402)。
聯系人:區農業農村委農業科? 龍老師,629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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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報信息匯總表(銷售額)
????? 2.申報信息匯總表(銷售量)
????? 3.申報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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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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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材料
1.電商銷售平臺上架產品鏈接及截圖。
2.自有平臺或者入駐第三方平臺的證明材料。
3.電商銷售平臺訂單列表。
4.訂單快遞物流單據(原件或電子憑證截圖)。(自有物流遞送部分可不提供)
5.電商銷售產品、包裝、打包、發貨、配送等相關佐證材料。
6.申報承諾書。
7.其它相關材料。
二、申報交易額補助
1.電商銷售期間內的財務結算表。
2.電商銷售期間內電商平臺財務待結算賬戶截圖。
三、申報物流補助
1.與第三方快遞公司的物流費用結算清單或發票。
2.自有物流的提供配送路線證明及配送費用說明。
3.自有物流的提供配送途中和現場佐證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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