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西彭園區、九龍園區,各相關企業:
為保障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工業強區,根據區經濟信息委《關于印發〈重慶市九龍坡區工業提振行動扶持辦法〉的通知》(九龍坡經信委發〔2020〕128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19年度工業提振行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則
以“公開、公正、公平”為基本原則,按照“操作簡單、安全高效”的總體要求,堅持促進稅收增長與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相結合,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力爭通過財政資金引導,促進工業經濟上規模、上質量、上效益、上水平。
二、支持對象
在九龍坡區(不含高新區直管區6鎮)注冊登記并依法納稅,符合《重慶市九龍坡區工業提振行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申報條件,具有健全財務制度和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
三、申報類別
(一)生產經營獎勵類。主要涉及《扶持辦法》中第一、二、三、四條等4個條款:對規上工業企業開設網上旗艦店并形成銷售的,給予獎勵;對入選市級示范工程、重點項目并完成計劃任務的項目給予獎勵;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并購特色小企業,鼓勵企業轉型升級或構建產業生態給予獎勵;對企業引進高級人才給予薪資獎勵。
(二)智能化改造投資補助及獎勵類。主要涉及《扶持辦法》中第五、六、七、八、九、十條等6個條款:對獲得國家級和市級智能制造、智能化改造類資金的項目給予資金匹配獎勵;對小微企業為信息化建設購置軟件及采購服務的投資給予補助;對小微企業購置智能化加工裝備、數控化裝備打造自動化、數字化生產線的投資給予補助;對于國家級和市級信息化類示范企業、示范項目給予獎勵;對納入國家、重慶市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并達標的企業給予獎勵;對獲得ITSS等信息化建設認證的企業給予獎勵。
(三)研發創新投資補助及獎勵類。主要涉及《扶持辦法》中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等5個條款:對符合《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發展指南》的關鍵共性技術發展取得成果的項目給予獎勵;對生產國內、市內首臺(套)裝備產品按照銷售額給予獎勵;對納入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專項的藥品研發項目和獲得認證的醫療器械開發項目給予獎勵;對新納入國家新能源車目錄的車型和企業按車型數量給予獎勵;對小微企業建設技術中心等內設研發機構的投資給予補助,對小微企業研發資金投入按比例給予獎勵。
(四)貸款貼息類。主要涉及《扶持辦法》中第十六、十七等2個條款:對以融資租賃方式進行技術改造的項目,按照實際發生利息額給予貼息;對企業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按比例給予貼息。
四、申報條件
(一)工商、稅務登記注冊在九龍坡區(不包括高新區直管區6鎮)行政區域內,具有健全財會核算和管理體系的法人企業。
(二)申報企業和項目須符合附件3《2019年度工業提振行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支持方向和支持條件。
(三)申報項目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規劃,項目業主單位當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保事故,稅務信用評級C級(含)以上。存在違法用地、違章建筑、環保和安全整改不達標等影響全市、全區重點工作推進的企業或項目業主單位不得申報或不予受理。
(四)申報投資補助類項目原則上需為當年未獲得國家、市、區其它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經區政府同意的重大項目除外。
(五)申報投資補助類項目須為2018年1月1日以后開工(新建項目除外),且建設周期不超過24個月。
(六)獲得2017-2019年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中小微專項資金的企業,項目已到期但仍未向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的不得申報,項目驗收參照《關于做好2017-2019年市級財政資金項目驗收和結題工作的通知》(九龍坡經信委發﹝2020﹞280號)執行。
(七)《扶持辦法》17個條款中,同一企業不能同時申請投資補助類或貸款貼息補助類,且第五、六、七、十四條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條款申報,其余條款可疊加享受。
五、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到2020年11月20日18:00止。符合條件的企業或項目業主單位,在申報時間截止之日前將申報資料紙質件(膠裝)一式三份和電子件(壓縮包100MB以內)報送至區經濟信息委317室(九龍坡區楊渡村13棟),聯系人:何睿,6878019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申報材料
(一)重慶市九龍坡區工業提振行動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1)
(二)真實性承諾(需財務總監和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附件2)。
(三)企業簡介(主要內容包括:公司成立時間、股東情況、用工情況、公司主營業務、主要產品、近三年經營指標、公司發展規劃、上下游主要合作伙伴情況等)。
(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企業年度財務報表。
(六)稅務機關蓋章確認的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納稅證明。
(七)人社部門蓋章確認的參保人數證明。
(八)相應條款提供的印證材料(詳見附件3《申報指南》)。
七、審批程序
(一)申報受理。區經濟信息委規劃投資科負責申報資料接件,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形式審查申報企業資格和申報資料,做好受理登記。
(二)真實性審查。區經濟信息委根據屬地和管理服務原則下達真實性審查通知,將申報資料移交到所在鎮街、園區。由所在鎮街、園區對申報企業資格和申報內容作真實性審查,形成真實性審查意見報送區經濟信息委。
(三)專家評審。針對投資補助類和貸款貼息類項目,區經濟信息委對通過真實性審查的項目組織專家評審,形成專家評審意見。
(四)部門復審。區經濟信息委匯總真實性審查意見、專家評審意見和主管科室意見提出資金安排意見,提交區經濟信息委黨委會議審議。
(五)資金審定。區經濟信息委會同區財政局形成送審意見,提請區政府審定。
(六)項目公示。經審定項目在區政府公眾信息網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
(七)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后,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聯合下達資金計劃,區財政按照現行財政分擔比例將扶持資金劃撥至相關鎮街、園區,由鎮街、園區撥付至企業。
八、工作要求
(一)申報企業或項目業主單位需認真研究九龍坡區工業提振行動專項資金相關政策文件規定,篩選項目,擇優申報。項目申報單位需對項目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一經發現將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申報組織實施工作,接件受理部門在工作日內務必保證專人值守,電話暢通,必要時對外公布負責此項工作人員的手機號碼。各鎮街、區級有關部門、九龍園區、西彭園區等單位要積極組織企業申報,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三)區稅務局、高新區稅務局積極協助轄區管理企業出具納稅證明,區人力社保局積極協助企業出具參保證明。
(四)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相關工作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實施。獲得資金補助的企業或項目業主單位禁止以取現等方式轉移專項資金,要建立項目專項會計檔案,按要求報送本單位專項資金使用及項目實施等有關情況,妥善保存有關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對主管部門的專項檢查,應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并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
(五)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時,需報區經濟信息委批準同意。對因故撤銷的項目,非項目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項目單位必須做出經費決算報區經濟信息委核批,剩余資金如數退回區財政;由項目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補助資金全額退回區財政。
(六)申報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回已經取得的專項資金,并在3年內不得申報區級財政支持項目,同時不推薦申報市級及以上財政支持項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資金的;
2.違反專項資金使用原則,擅自改變使用范圍的;
3.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
4.偷、漏稅被查處的;
5.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七)負責專項資金申報的相關部門、鎮街、園區等工作人員,有違反紀律的行為,移交區紀委監委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附則
對申報條款、范圍界定模糊、或存在歧義的,由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解釋。
附件:1.九龍坡區2019年度工業提振行動專項資金申報表
2.承諾書
3.2019年度工業提振行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重慶市九龍坡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0年11月2日
重慶市人民政府網 重慶市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重慶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人社局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發改委 重慶市商務委 重慶市科技局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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